发布时间:2025-10-15 17:05:42    次浏览
从4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一揽子政策正式实施,部分用气企业关心东莞的非居民气价是否将随之变动。3月31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此轮新政实施后,东莞来自西气东输的气源拿货价将略微提升2分钱/立方米,但尚未达到非居民用气价格动态调整的标准,终端用户暂不调价。多项政策实施引发企业期待位于南城的某公司是东莞首批工业用气客户,早在2007年,该公司下属的数个锅炉便铺设了供气管道,如今每个月都保持着规模稳定的用气量。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隋先生介绍,企业以前锅炉烧的是重油,不仅燃烧不充分,还不环保,经常招来周边群众的投诉。使用管道天然气后,不仅燃料热效率提高了,污染减少了,周边群众的投诉也少了。不过,在另一方面,相比较用重油,隋先生坦言,管道天然气的用气成本确实有所提高。最近,听说国家将就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出台一揽子改革政策,隋先生正准备打听是否对企业用气有所影响,会不会下调气价,进而促使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隋先生所说的一揽子改革政策,源于国家发改委前不久出台的《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从4月1日起,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将主要作以下几方面的调整。首先,为进一步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将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其中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按与全国衔接的原则安排),实现价格并轨。其次,国家将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即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在这其中,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三是,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通知明确,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将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00元。同时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千立方米200元。